环境保护工作,要着眼于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集中力量先行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十年,也是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质量逐步改善的十年。
环境综合整治,让城市宜居和谐
十年来,中国城镇快速化发展,2011年底,我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关口,我国由此迈入城市型社会的新时代。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区域规划不合理、产业结构失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城市居民居住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等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问题。
以北京市为例,随着城区扩张,不少重工业企业从当年的郊区变至北京城区,成为首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2004年,首钢集团所在的石景山区全年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天数仅为全年一半。2005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首钢搬迁调整方案,统一实施压产、搬迁、结构调整和环境治理,消除了京城一大污染源。
企业搬迁仅仅是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一个缩影。为给城市居民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城市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十年来,国家环保部门进一步扩大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的城市范围,通过量化的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城市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激励城市政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城市环境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2010年全国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显示,2010年,参加“城考”的城市已增加到661个;全国监测的城市中,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及以上的城市比例由2005年的60.3%上升至82.8%;全国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达标率平均为86.81%,全国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达到62.9%。
2002年,监测的343个市(县)中,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标准的比例只有34.1%,到2011年,这一数字达到了89%。
十年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稳步推进。一批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的示范城市和城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城市居住环境持续改善。2010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2.76%,高于全国平均值21.91个百分点;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达标率平均为98.18%,高于全国平均值11.36个百分点。
以创建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城市为契机,各地同时采取综合措施着力解决百姓关心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及城市垃圾问题。今年2月29日,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正式发布,新增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3项常规监测指标。省会以上城市按照新标准的监测要求,陆续开始监测PM2.5,积极回应百姓关切,取得了良好效果。
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及工业的迅猛发展,不仅威胁着城市的空气质量,也对城市用水造成了严重挑战。水污染事故频发,对城市居民的生活和饮用水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中央和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证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环境保护部2011年对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达标水量占到了总供水量的88.6%。
与此同时,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城市治污除废能力不断增强。2002年,全国共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452座,城市污水处理率仅为36.5%。截至2012年6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包括县级市)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243座,处理能力达到1.39亿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82.6%。2002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54.2%,到2010年底,这个数字已达到63.5%。日益完善的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有力地促进了城镇环境的总体改善。
统筹城乡治理,让农村山清水秀
相比城市,农村地区一直是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工业企业逐步向农村地区转移,加之对农村地区的环保投入不多及重视程度不够,农村地区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2006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农村环境形势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土壤污染日趋严重,综合整治措施滞后,已成为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10年来,我们在努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过程中,积极研究城市与农村环境问题的共性,探索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可行对策。2008年以来,四川省以“美化城乡容貌,规范环境管理,提升城镇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保持生态和人文环境的持续好转”为目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2012年5月,成都市统计局发布的《成都市2011年度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监测报告》显示,2011年,成都乡镇污水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城乡安全饮水人口比例、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比率和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普及率比例接近1:1,城乡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水平日渐均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中央和国务院将农村环境保护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领域,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通过一系列政策支持和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改善农村环境。
为鼓励各地农村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原国家环保总局分别于2002年和2006年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活动。通过设定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空气环境质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一系列指标,鼓励各地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村容村貌。截至2011年10月,全国已有532个乡镇和131个村分别获得“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称号。
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活动,各乡、镇、村的产业结构得到调整,村容镇貌得以美化,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不断提高。
10年来,一些农村地区“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脏乱差局面在逐步改变,这离不开环保投入的增加。中央财政自2008年起设立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促治”政策,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速推进。截至2011年底,共安排80亿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带动地方投资97亿元,惠及1.63万个村庄,受益人口4234万人,2012年将再安排55亿元农村环保资金。这是我国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创新之举,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对于支持农业及农村地区加快发展、统筹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连片整治的方式,从2010年开始,分阶段选取若干示范省(区、市),集中资金进行农村区域环境治理。
2010年,8个示范省(区、市)共选取24个示范区域实施连片整治,涉及181个县(区、市)、4000多个村庄的800多万人。实施一年多来,各地突出重点问题,着力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新建了一大批农村环保设施,污染控制能力得到加强,改善了农村环境质量,受到了农民的欢迎。各地群众普遍反映,这是一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好政策。
2011年,吉林、山东、河南等地被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正式列为全国第二批9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至此,中国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的省份达到17个,整治村庄近万个,直接惠及农村人口近1亿人。
开展专项整治,让群众舒心健康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对环境质量的需求越来越高。2007年,由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组织实施的“环保民生指数”显示,在9个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中,环境污染问题仅次于物价问题,排名第二,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比例达到了46.1%。
环境污染威胁着百姓的生命与健康。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深刻揭示出环境保护的本质内涵和最终目标,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表现。
国务院于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每年围绕解决一到两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10年来,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部门先后针对医药制造企业、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增塑剂生产企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相关企业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取得了积极成效。
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万人次,检查企业689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6.5万个,督办解决3万多个群众投诉集中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今年上半年,全国再次出动执法人员76万余人次,检查企业29万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380多个,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769件。
从2008年开始,河南、广东、湖南、湖北、安徽、浙江等地频发的血铅事件让人们开始认识重金属污染。铁腕整治重金属污染因此成为环境保护部等9部门每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项目。
2011年上半年,国务院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这也是国务院批复的首个“十二五”专项规划。到2011年底,全国各地环保部门共排查铅蓄电池企业1962家,全国81%的铅蓄电池企业被取缔关停,只有315家企业正常生产。2012年的环保专项行动,依旧将重金属污染作为重点,各地按照“六个一律”和“双否决”的要求,严厉整治重金属采选冶炼等重点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从严监管污染减排重点企业,有效遏制了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的势头。
针对近年来环境突发事件日益突出的问题,环境安全与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成为各地环保部门的重中之重。2011年各地共依法处置突发环境事件542起,环境保护部直接调度处理106起。特别是浙江德清血铅超标事件、浙江建德交通事故致苯酚泄漏事件等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环境保护部迅速派人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督促地方政府进行妥善处置,督促落实了整改措施,保障了环境安全。
在及时处理重特大环境事件的同时,各级政府和环保各部门还广开言路,处理信访问题,积极疏导民意,建起了一条条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的绿色沟通桥梁。2010年11月中旬以来,江苏省环保厅及119个市、县、区环保部门在各自规定的地点,分别集中两三天时间开展了大接访活动,对于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现场沟通协调,约访、接访、查处环环相扣,促进了一系列环境重点疑难问题的解决。
与此同时,各地陆续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按照“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要求,全国“12369”环保举报热线在2002年到2010年里共接到群众投诉387万件、受理370万件、办结367万件。目前,全国约有94%的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设立了举报电话,1891个环保部门实行24小时人工接听群众举报,畅通了群众环境投诉渠道,保障了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