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料:食品用香精辅料、食品用香料。
使用方法:把香精摇匀后按生产工艺分散到产品中。
贮存条件: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
参考用量:0.05%--0.2%
注意事项:食品用香精不可直接食用,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包装:1公斤/壶 20公斤/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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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除苦香精使用范围:在食品加工中增香,具体的使用范围请依据GB2760标准。
配料:食品用香精辅料、食品用香料。 使用方法:把香精摇匀后按生产工艺分散到产品中。 贮存条件: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 参考用量:0.05%--0.2% 注意事项:食品用香精不可直接食用,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包装:1公斤/壶 20公斤/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