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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宇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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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供应产品 > 呈味核苷酸二钠 CAS号:5550-12-9
呈味核苷酸二钠 CAS号:5550-12-9
单价 74.00 / kg对比
销量 暂无
发货 河南郑州市付款后24小时内
库存 5000kg起订100kg
型号 5550-12-9
规格 1kgx10
过期 长期有效
更新 2019-07-19 14:57
 
详细信息

产品说明:呈味核苷酸二钠 CAS号:5550-12-9

 星湖牌呈味核苷酸二钠(I加G),是新一代的核苷酸类食品增鲜剂。
 本品是由5’-肌苷酸二钠(IMP)和5’-鸟苷酸二钠(GMP)按1:1的比例混合而成, 可直接加入到食品中,起增鲜作用。是较为经济而且效果最好的鲜味增强剂,是方便面调味包、调味品如鸡精、鸡粉和增鲜酱油等的主要呈味成份之一;与谷氨酸钠(味精)混合使用,其用量约为味精的2%-5%,有“强力味精”之称;别外,本品还对迁移性肝炎、慢性肝炎、进行性肌肉萎缩和各种眼部疾患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星湖牌呈味核苷酸二钠(I加G)通过了 KOSHER认证和HALAL认证、HACCP认证。

用途与注意事项:增味剂(鲜味剂)。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本品常与谷氨酸钠合用,其用量约为味精的2%~10%,可与其他多种成分合用,如一种复合鲜味剂组分的味精88%、呈味核苷酸8%、柠檬酸4%;另一组分为味精41%、呈味核苷酸2%、水解动物蛋白56%、琥珀酸二钠1%。 若肌苷酸钠和鸟苷酸钠的比例为1∶1时,其一般用量如下:罐头汤,0.02~0.03 g/kg;罐头芦笋,0.03~0.04 g/kg;罐头蟹,0.01~0.02 g/kg;罐头鱼,0.03~0.06g/kg;罐头家禽、香肠、火腿,0.06~0.10 g/kg;调味汁0.10~0.30 g/kg;调味品,0.10~0.15;调味番茄酱,0.10~0.20 g/kg;蛋黄酱,0.12~0.18 g/kg;小吃食品,0.03~0.07 g/kg;酱油,0.30~0.50g/kg;蔬菜汁0.05~0.10 g/kg;加工干酪,0.05~0.10g/kg;脱水汤粉,1.0~2.0 g/kg;速煮面汤粉,3.0~6.0 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