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化工网讯 自两年前浙江嘉兴率先试行排污权交易以来,这种新型管理模式因对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而受到各地的追捧。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国排污权交易试行的省市已经达到18个,占全国省市区的半数以上。
据记者了解,到目前为止,除了浙江、江苏、天津、湖北、湖南5个国家批准进行试点的地区以外,重庆、北京、上海、山东、贵州、辽宁、黑龙江、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四川、云南等地也自发地开展起排污权试点工作,这些地区的排污权交易中心、环境能源交易所等管理机构相继成立。
数据显示,各试点省市的排污权交易价格虽然不同,但都呈现日渐攀升之势。例如在湖北省,2009年3月开始第一次排污权交易时,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的基价分别是2000元/吨和1600元/吨,而在去年12月10日的第四次交易中,则分别达到34080元/吨和9840元/吨,化学需氧量价格相比首次交易,增长17倍之多。此外,各地的排污权交易项目和交易额也逐渐增多。江苏省太湖流域首批试点的915户重点企业中,98.5%已实现了排污权网上申购管理,2009年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达7739.4万元。作为河北省首个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城市,唐山市从2009年8月首例交易开始至今,已完成排污权交易48例,交易额达2173.4万元。而环境质量的改善,也让试点省市切身感受到了排污权交易的魅力所在。例如,在排污权交易探索中走在西部前列的重庆市,截至2010年上半年,累计完成402项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削减化学需氧量15.98万吨,其中,扣除12.88万吨新增量,实际减排3.1万吨。同时,重庆还完成了454项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削减二氧化硫29.54万吨,在扣除19.3万吨新增量后,实际减排10.24万吨。
最近有报道称,由环保部和财政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有望在年内正式发布。此举使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有望在全国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