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各地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部署进行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已有几年,但进度不尽相同,而且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此次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标准》分别就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二级、一级企业达标评审条件作出明确规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是,依法取得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1年以上,并按规定进行自评,自评得分在80分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自评得分均在60分以上;至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是,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以上,或者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得分在90分以上;从事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活动5年以上且至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是,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以上,或者装备设施和安全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至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