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三项保障” 狠抓责任落实
近年来,长沙县逐步形成了从体制机制、财政投入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一是加强机制保障。形成了研究部署工作的“常会”机制,县委、县政府每年多次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形成了责任到岗到人的“常管”机制,各级、各部门建立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副职以及其他副职“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每年组织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形成了部门联动的“常检”机制,每逢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由县政府统一部署,部门联动,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促进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逐年增加,去年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达600多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教育、年度奖励、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治理、应急救援、行政许可、示范乡镇创建等。今年,在全面压缩政府部门工作经费的情况下,该县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不但没有压缩,反而增加了,县财政还决定每年给乡镇安监站补贴部分工作经费。
三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2003年成立安监机构以来,安监队伍不断壮大,县安监局由刚成立时的6名工作人员增至20多名。各乡镇(街道)设立了安监站,并配备2-4名专(兼)职安监员,各村(社区)都明确了1名经培训并持证上岗的安全生产信息员。全县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突出重点领域 加强安全监管
县政府以高危领域为重点,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专项整治。2002年以来,共取缔非法开采的非煤小矿10多家,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地下矿5家,关闭高污染的化工企业30多家,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300多家;2004年,引导13家烟花鞭炮生产企业全部退出生产。
二是抓好重大隐患治理。2006年,县域内一关闭10多年的钨矿死灰复燃,非法开采迅猛,矿洞达30多个,开采人员最多达3000余人。为彻底消除隐患,县政府投入30多万元,对所有矿洞实施了爆破封堵。为彻底解决了非法开采问题,成立了由12名人员组成的管理小组,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暮云镇湘江兴马洲渡口,渡船是一艘普通船,近几年来存在违规渡运小汽车和人车混渡的问题。今年,县政府投资120万元,购置了一艘可载3-4台小汽车的汽渡船,并对码头进行改造,新渡船近期将投入使用。
三是严格安全准入。从2005年起,县政府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严格的安全审查,明确不引进、不审批影响县域安全生产的高危企业,停止地下矿建设项目,全县安全生产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
广泛宣传教育 全面创建安全示范乡镇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从5月份开始,以《今日星沙》报为载体,举办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每周1期,时间为一年。二是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全县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三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