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化工网讯 省环保厅3日公布了11起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通报中,相关企业法人代表全部遭点名曝光。
化工企业在通报中是“第一大户”,占了6起。
2016年11月,群众向环保部举报,反映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瞬发泡花碱厂(实为徐州鹏程硅化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迎)环境问题,省环保厅组织徐州市、贾汪区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11月9日,贾汪区环保局下达停产整治决定,责令鹏程公司立即改正环境问题;11月30日,贾汪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鹏程公司立即改正生产循环水经澄清槽外溢至雨水沟外排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2016年7月,媒体报道张家港市信谊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光耀)和宿迁市瑞优赛福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芳)环境问题,省环保厅组织张家港市、宿迁市环保局分别进行调查处理。7月14日,张家港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信谊化工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7月28日,宿迁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瑞优赛福立即停止未经环保审批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2016年6月,环保部现场检查发现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阮海兴)存在环境问题,省环保厅组织连云港市、灌云县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6月15日,灌云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明盛化工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9万元;7月27日,灌云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明盛化工硫磺制酸车间废气在线检测设备出现故障(无数据)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万元。
2016年6月,环保部现场检查发现盐城虹艳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存森)存在环境问题,省环保厅组织盐城市、响水县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6月4日,响水县环保局下达限期改正通知,责令虹艳化工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6月29日,响水县环保局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责令虹艳化工60号蓝项目(三车间)和废酸综合利用项目立即停止建设;7月15日,响水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虹艳化工处以罚款10万元。
2016年6月,环保部现场检查发现江苏之江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国栋)存在环境问题,省环保厅组织盐城市、响水县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6月6日,响水县环保局下达限期改正通知,责令之江化工7月1日前改正露天堆存废原料桶和废包装袋、未经消除污染擅自处置废包装桶等环境违法行为;7月14日,响水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之江化工处罚款10万元。
2016年9月,环保部现场检查发现,江苏绿叶农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卞华舵)存在两套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问题,省环保厅组织盐城市、阜宁县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9月21日,阜宁县环保局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责令绿叶农化立即停产,并对废气治理设施按环评要求进行整治。9月29日,阜宁县环保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绿叶农化立即改正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此外,通报中也涉及一些省内较大型企业。2016年7月,群众向环保部举报,反映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继平)环境问题。调查后,环保部门责令汤沟酒业全面停止生产,并对其配套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万元。
2016年7月,群众向环保部的举报中,还有反映江苏国信临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祥和)环境问题的。经调查,环保部门对国信风电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用地范围和风机点位发生重大变动、擅自投入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万元,并责令国信风电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立即停止运行,取得环保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
通报也涉及2起区域性环境问题。一起是2016年9月,群众向环保部举报的东海县非法处理电子垃圾环境问题。东海县相关部门联合对上述企业实施关停、拆除。目前,7家企业均已关停到位、生产设施拆除到位。还有一起是2016年9月群众向环保部举报的泰兴经济开发区江苏科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其林)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11月28日,省环保厅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万元。
此外,2016年9月,群众向环保部举报了江苏迈安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斌)环境问题,省环保厅组织扬州市、邗江区环保局进行了查处。 (杭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