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于1997年4月29日生效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现有188个缔约国。该《公约》的核心内容是在全球范围内尽早彻底销毁化学武器及相关设施。《公约》规定,在2007年4月29日前,所有缔约国应销毁其拥有的全部化学武器。但由于资金、技术和公共环境保护要求等多方面的原因,应各国要求,在2006年底举行的禁化武组织第11届缔约国大会上,6个拥有化学武器的缔约国中有5个延长了其化学武器最终销毁期限。特别是拥有化学武器最多的美国和俄罗斯,其最终销毁期被延至2012年4月29日。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1日,俄罗斯已销毁了1.93万吨化学武器,占俄化学武器总量3.9966万吨的48.3%。但与此同时,俄罗斯有关方面最近公开宣称,由于金融危机导致资金不足,俄罗斯无法如期于2012年销毁全部化学武器。目前该国正起草一项联邦政府令,要求将俄罗斯销毁化学武器的期限推迟至2015年。
日本在二战期间遗留在华的化学武器处理进程也极为缓慢。2006年4月,由于无法按《公约》规定期限销毁遗留在华的所有化学武器,日本向国际禁化武组织提出申请,要求将销毁期限延后至2012年4月。但目前业内普遍认为,自2000年日本第一次到华处理化学武器起,10年间并无一件化学武器被销毁。现在距截止日期仅有不到2年时间,要全部销毁的难度非常大。对此,日本共同社称,日本有可能考虑与中方磋商再次将销毁期限延长。
早在1年前,国际禁化武组织总干事普菲尔特就在维也纳表示,鉴于世界各国销毁化学武器的进度以及仍有一些国家没有批准《公约》,国际社会希望在2012年全面销毁化学武器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