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能说产生静电就有火灾危险,只有当积累的静电量足够大或者物体的带电量足够大,静电位足够高时,才容易引起静电放电。如果放电的火花能量大于物质材料的最小点火能量,就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防止和消除静电的基本方法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考虑:第1,尽量减少静电的产生;第2,在静电不可避免产生的情况下,要加速静电的逸散泄漏,防止静电积累;第3,在静电大量产生而且积累的情况下,要采取防止放电着火的措施,减少可燃物的数量,使其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雷电是天空中雷云的一种放电现象。当雷云对地面建筑物(或物体)放电时,雷电流可达几十至几百kA,这样大的电流,即使持续时间很短,也能在放电通道上产生大量热,温度可达几万℃,可引起厂房着火,引起可燃、易燃物品爆炸起火,也可造成电气火灾,象前面提到的黄岛油库火灾就是因为雷电击中储油罐造成的。因此,石油化工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避雷措施。防雷的方法,通常采用装设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避雷带、避雷器等防雷装置。避雷针主要用来保护露天变配电设备,保护建筑物、构筑物和罐、塔类。避雷线主要用来保护电力线路。
避雷网和避雷带主要用来保护建筑物。避雷器用来保护电力设备等。
(8)光线和放射线的控制
波长小于380nm的紫外线及波长大于770nm的红外线,具有很高的热效应,均有促进化学反应的作用,可使某些不稳定的物质着火或爆炸。因此对储存运输中的石油化工原料和产品,应采取有效的蔽光措施,绝热保温,削弱辐射热的影响。放射线是放射性元素衰变时放射出的高速粒子束或电磁波,它能使气体电离,也能够促进化学反应而放热,并有起火的可能,对它要采取“密封”和“屏蔽”的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2化学危险物的处理
(1)按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了解各种物质的物理化学特性,并根据不同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和防止灾害扩大蔓延的措施。在这方面,首先要考虑的是尽量通过工艺的改进,以危险性小的物质代替火灾爆炸危险大的物质。对于具有自燃特性的物质,应采取隔绝空气、防水防潮或通风、散热、降温等措施;严禁混储、混运,以防两种物质互相接触发生反应而引起燃烧和爆炸。对不稳定的物质,在储存中应添加稳定剂;对扩散性强的易燃易爆物质,要设置报警装置等。
(2)按生产工艺特点采取的防火防爆措施
石油化工生产大都是在密闭设备内进行,要经常对设备和管线进行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对在负压下生产的设备,应防止吸入空气。在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可采取通风置换措施,降低可燃物的浓度;在易燃固体的加工和输送以及可燃气体混合物的处理过程中,采用惰性气体保护措施,以隔绝空气,缩小以至消除可燃物与助燃物形成的燃爆浓度等。此外,加强对易燃易爆废料的控制和处理、严守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也是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方面。
3防火防爆安全装置
为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阻止其扩大和减少破坏,人们还研制出了许许多多的防火防爆和防止火焰及爆炸扩展的安全装置,并在实际生产中广泛使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