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强调将对磷矿石出口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凡在当年配额执行过程中出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核实,将立即停止其磷矿石出口许可,收回相应的出口配额,并在今后两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申请。
公告称,各地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企业应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初审后,于2010年11月24日前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名单、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
公告强调将对磷矿石出口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凡在当年配额执行过程中出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核实,将立即停止其磷矿石出口许可,收回相应的出口配额,并在今后两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申请。
公告称,各地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企业应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初审后,于2010年11月24日前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名单、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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