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消防总队总队长马德文介绍,我省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今年1至10月,全省共发生火灾4277起,死63人,伤48人,直接财产损失6602.7万元。据分析,火灾形势主要呈现四方面特点:
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引发的火灾最多,缺乏火场逃生自救技能导致的伤亡最重。其中,农村集镇地区和城乡居民家庭亡人火灾占70%以上,用火不慎、遗留火种、吸烟、玩火、纵火等原因引发的火灾占60%以上。4月13日,淮安市一居民住宅因厨房遗留火种引发火灾,致使一家3口葬身火海。7月27日,南京市一宾馆发生火灾,2名大学生忙于收拾个人物品错失逃生良机被烟气熏死。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员工违反操作规程、违章用火用电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4月21日,苏州市达方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仓库因员工违规使用打火机引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200多万元。11月17、18日,宿迁市金瑞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和沭阳县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先后发生火灾,过火面积分别达到6000和2700平方米,事故原因和损失正在调查之中。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较多,安全设施不完备,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接连发生多起火灾爆炸事故。10月4日,常州市东安特种油品厂5个室内储油罐及1个油池爆炸起火。11月9日,南京市梅山化工有限公司一个99吨储量的油罐发生爆炸起火,险些引燃毗邻的14个储油罐。
高层建筑火灾在我省也屡屡发生,1至10月全省已发生此类火灾58起,所幸扑救及时、处置得当,未造成严重后果。5月31日,南通市在建的58层中南汇泉国际广场,因工人在36层电焊切割时引燃外墙保温材料发生火灾。10月7日,南京市高教新村2幢17楼一居民家庭因液化气泄漏爆燃起火,造成1人受伤。
当前我省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哪些?据介绍,首先是引发重特大火灾的危险因素不断增多。一是高层、地下建筑多。目前,全省已投入使用高层建筑1.3万多幢,有地下建筑5000多处。高层建筑火灾的施救,主要依靠建筑自身的消防设施完成,消防设施损坏是最大的隐患。二是化工企业多。我省是全国重要的化工生产基地,目前共有化工单位3万余家,日均过境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达2万辆。三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多。目前,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有10万余处。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四是“三合一”场所、城中村、出租屋、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等场所面广量大,源头控制难,火灾隐患突出。
其次,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总体较低。个别单位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落实,组织管理制度不健全,日常检查巡查和员工宣传教育流于形式。无证上岗、违法生产、违规作业、违章操作等行为屡禁不止,有的工程甚至被违规层层转包,消防安全要求也随之层层降低。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不高,在遇到火灾时往往惊慌失措,甚至造成一些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此外,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较为薄弱。当前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总体上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消防水源不足,消防通道不畅,严重影响火灾扑救。现有城乡消防队(站)布点不足,处置高层、地下、危化品和大空间建筑等火灾事故的装备缺口较大。农村地区消防规划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覆盖率低,专职消防力量不足,缺乏灭火应急救援的有效力量。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不清,建筑消防设施缺乏或长期损坏,共用消防设施无人管理。据排查,现有的高层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完好率不足60%,极大地增加了灭火救援难度。
面对这样的形势和问题,马德文建议,除了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监督执法外,还需深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夯实火灾防控的社会基础。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使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六进”活动,通过《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