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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酝酿压力容器召回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08 09:45:47    来源:中华化工网    浏览次数:566    评论:0
导读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质检总局正在考虑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的召回制度,对不合格产品不但要处罚相关企业,还要召回,并补偿使用者损失。

中华化工网讯:由中国化工装备协会主办的2011年度全国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工作会议近日在宁波市举行。会上,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质检总局正在考虑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的召回制度,对不合格产品不但要处罚相关企业,还要召回,并补偿使用者损失。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理事长张声指出,2010年,化工装备制造业在市场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双重引导下,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明显进展,行业出现了以技术进步、自主创新、发展高端装备支撑行业发展的好势头。


        他认为,2011年化工装备制造业总的经济运行环境较好,化工装备制造行业面临新的市场契机,将会有一定的增长空间。当前,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为化工装备制造业“由大到强”转变的关键突破口,为此必须狠抓产业升级,以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来推动整个装备制造业的振兴,更有效地为各领域新兴产业提供装备和服务保障。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王晓雷处长说,国内压力容器制造企业的软肋是软件和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关键是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应自觉提高质量意识。下一步,质检总局对压力容器制造监管的重点是强化许可证后监管,通过监督抽查加大对管理混乱的企业的处罚力度,直至取消许可资格。此外,质检总局正在考虑出台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的召回制度,对不合格产品不但要处罚相关企业,还要召回。要通过日常的监督抽查、投诉,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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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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