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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严禁城区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11 09:11:21    来源:中华化工网    浏览次数:527    评论:0
导读

中华化工网讯: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决定,将严格危化品安全生产准入门槛,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危化品企业准入前置条件,

中华化工网讯: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决定,将严格危化品安全生产准入门槛,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危化品企业准入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真正筑牢危化品安全“防火墙”,严禁城区新建危化品项目。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对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及能耗高、污染重、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的小化工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按照“增量向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域集中,存量逐步消化和调整”的思路,严禁在规划的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域外新设立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严禁在城区新建、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严禁在城区新增带储存的危化品经营企业,严禁在“五河一湖”周边50米至200米控制带新建化工企业;从严审批液氯、氰化物等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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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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