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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新材料产业列山东新兴产业高居榜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06 12:28:21    来源:中华化工网    浏览次数:544    评论:0
导读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对外公布,确定了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六大领域,33个产业重点,其中化工新材料产业高居榜首。

中华化工网讯:5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对外公布,确定了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六大领域,33个产业重点,其中化工新材料产业高居榜首。


        根据《意见》,山东将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中的高性能纤维,打造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玻璃纤维四大产业链,充分发挥山东省高性能纤维材料的技术优势和产业基础,突破关键技术,开发成套装备,生产高端制品,满足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需求,加快建设国内重要的高性能纤维研发和生产基地;特种高分子材料重点开发TDI、新一代MDI及HDI等异氰酸酯生产工艺及成套生产设备,加快实现聚氨酯主要原料尤其是高附加值异氰酸酯的产业化,拉长产业链,打造以万华工业园为重要载体的聚氨酯研发生产基地;重点开发含氟聚合物和膜材料,加快系列产品产业化,推广氯碱离子膜的应用,推进燃料电池膜产业化,拉长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打造以东岳为龙头的含氟聚合物及膜材料特色产业链。


        山东省政府表示,省财政将进一步优化现有专项资金支出结构,每年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不少于10亿元。在企业直接融资方面,山东省将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境内外上市步伐,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到主板、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设立地方财政参股的创投基金,助推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该省要求山东各地各级政府优先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供地,对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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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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