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化工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山东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非法食品添加剂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11 13:31:48    来源:www.chem234.com    浏览次数:645    评论:0
导读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昨天(10日)公布餐饮服务非法添加举报办法,举报人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

中华化工网讯: 6月11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昨天(10日)公布餐饮服务非法添加举报办法,举报人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

据悉,根据《餐饮服务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举报投诉办理及奖励暂行办法》,市民举报的案件违法行为经过调查属实,并依法实施处罚的,将由举报投诉案(事)件调查处理部门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一档奖励:涉案价值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奖励200元;二档奖励:涉案价值1000元至1万元(含1万元)的,奖励500元;三档奖励:涉案价值1万元至5万元的(含5万元),奖励1000元;四档奖励:涉案价值5万元以上的,奖励5000元。

山东食品监管部门承诺,受奖励的举报人应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等,到监管部门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并办理签收手续。相关部门将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姓名以及举报情况。举报电话为(0531)86782728和9600111,电子邮箱是cyjb@sdfda.gov.cn。

 
(文/小编)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hem234.com/news/show.php?itemid=2074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master@chem234.com。
0相关评论
 

版权所有: 2008-2023 中华化工网(CHEM234.COM) 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1039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