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化工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28 16:03:02    来源:www.chem234.com    浏览次数:1171    评论:0
导读

中华化工网讯:6月22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标准》从即日起开始实行,将推动

中华化工网讯:6月22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标准》从即日起开始实行,将推动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迈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据了解,各地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部署进行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已有几年,但进度不尽相同,而且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此次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标准》分别就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二级、一级企业达标评审条件作出明确规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是,依法取得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1年以上,并按规定进行自评,自评得分在80分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自评得分均在60分以上;至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是,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以上,或者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得分在90分以上;从事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活动5年以上且至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是,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以上,或者装备设施和安全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至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文/小编)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hem234.com/news/show.php?itemid=2121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master@chem234.com。
0相关评论
 

版权所有: 2008-2023 中华化工网(CHEM234.COM) 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1039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