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化工网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决定“十二五”期间,在部分城市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并选定了北京、深圳、重庆、杭州、长沙、贵阳、吉林、新余等8城市作为首批示范城市。
《通知》指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围绕产业低碳化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支持重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大力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鼓励公交优先和各种公交便利化,倡导绿色出行。三是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以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四是着力打造服务业聚集圈(带)或聚集园区,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服务业。五是建设完善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全面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六是积极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
据了解,在政策方面,中央财政除现有支持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各项政策优先向示范城市倾斜以外,还将根据项目投资、地方投入和节能减排效果等因素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