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化工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巴基斯坦对华出口的过氧化氢征反倾销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13 15:59:35    浏览次数:830    评论:0
导读

中华化工网讯:7月6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NTC)发布公告称,该委员会对进口过氧化氢作出反倾销终裁,对产自中国、比利时、韩

中华化工网讯:7月6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NTC)发布公告称,该委员会对进口过氧化氢作出反倾销终裁,对产自中国、比利时、韩国、泰国、印度尼西亚、中国台湾、土耳其等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该措施自2010年9月27日起实施。

 

        反倾销税率从3.52%至84.48%不等。其中,适用于中国大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率为71.93%。 根据巴反倾销相关规定,所有利益相关方可以在终裁公告发布后15日内要求NTC披露详细信息。

  
        据悉,2009年8月,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比利时、中国、印尼、韩国、中国台湾、泰国和土耳其的过氧化氢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由于NTC主席长期空缺,直至最近才发布终裁公告。

 
(文/小编)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hem234.com/news/show.php?itemid=2200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master@chem234.com。
0相关评论
 

版权所有: 2008-2023 中华化工网(CHEM234.COM) 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1039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