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全面排查相关危化品企业和建设项目,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取得环保、安全等行政许可,建设项目是否落实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危险化工工艺和有毒化学品是否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是否安装温度、压力、液位和泄漏报警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毒性气体和易燃气体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装置,临江河湖海和位于城区的企业是否配备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设施等。
在近海和海洋生产作业方面,将由自治区环保厅牵头,自治区工信委、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管局、海洋局、海事局配合,重点排查已建和在建的沿海各类化工、冶炼等企业的排污设施建设、运行与排污情况,近海、海洋石油勘探、输油管线等生产设施,港口、码头、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及安全设施的“三同时”情况等。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集中区),限期搬迁城市中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到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推动现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关闭一些不符合相关要求且无力入园进区的小化工企业。
据了解,按照《广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到2015年底广西将建成六大石化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将全部纳入园区。广西化工园区规划将坚持安全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淘汰落后与发展先进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结构升级相结合、全员培训与持证上岗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