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在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并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最新要求,进一步优化了考核内容和指标,强化了考核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增加了“一票否决”和“创新加分”项,在保证考核内容与要求的稳定性、连续性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考核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差异化。《实施方案》包括适用范围、考核组织、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评分和考核结果使用等六部分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考核内容分为目标完成、制度建设、措施落实情况三部分,其中,目标完成情况在“十二五”期间4项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和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两项考核指标;制度建设情况主要体现 “十三五”期间需要重点建立或推进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河长制度、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论证制度等9项制度建设情况;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强化水资源管理具体措施的落实,包括节水优先、水资源保护、监督与管理、基础能力等4类措施落实情况。
《实施方案》作为“十三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依据,对做好“十三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全面推动“十三五”期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