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核查统计,“十一五”以来,内蒙古全区完成减排项目1052个,其中二氧化硫项目808个、化学需氧量项目244个。尽管减排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反弹的压力依然存在。会议对12个盟市提出要求:今年各盟市安排的减排项目,包括下半年新增的82个项目,必须按期完成,争取发挥减排效益;所有减排项目的减排台账,包括需要查证的各种票据,必须按照减排核算细则要求准备齐全;对影响本地区减排成效的重大项目,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确保项目完全符合核算要求;铅封工作必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下发的文件要求落实到位,并做好铅封记录,加强管理;严控高硫煤使用,加大对使用高硫煤火电企业的处罚力度。
会议还提出了6项措施加强第四季度减排工作。一是各盟市从现在起到11月15日,开展“十一五”减排自查,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实施督察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上报“十一五”减排专题报告;二是各盟市减排量大的重点减排项目必须落实责任人,严格按照减排核算细则立账立簿;三是各盟市要进一步加大对高硫煤的核查力度,内蒙古环境监察总队、东部督查中心和西部督查中心实施重点抽查;四是强化监管、树立向管理要减排效益的意识,坚决堵塞管理漏洞;五是全力以赴抓好年初安排的减排项目,包括下半年新增加的82个减排项目;六是严格火电企业烟道旁路挡板铅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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