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仁德表示,轮胎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这次天津锦湖轮胎发生的质量事件问题是严重的。现在锦湖轮胎高层已公开表示道歉,承诺召回问题轮胎,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希望锦湖加强企业整顿,尽快落实问题轮胎的召回。
范仁德认为,此次事件在轮胎行业产生极大的震动,也引起行业的反思,应该从中记取教训。对此,他向轮胎企业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轮胎企业一定要加强工艺管理,如在轮胎生产工艺中允许掺用返回胶,过去国家也有相关工艺规定,但是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标准掺用,应该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
二是加强企业管理,在行业中推行6S管理。6S管理是现代工厂行之有效的现场管理理念和方法,其作用是: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使工作环境整洁有序,预防为主,保证安全。加强管理,可以防止工艺上的错误,保证各工序的半成品质量,从而保证轮胎质量。
三是轮胎企业要正确处理两个关系。其一是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由于市场需求扩大,轮胎企业现在纷纷扩大生产规模,但是在扩大规模的同时,必须要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其二是质量与成本的关系。目前天然橡胶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轮胎企业成本压力大大增加,企业效益大幅下滑,但是尽管如此,企业也不应该降低对轮胎产品的质量要求,必须树立质量高于一切的观念。
四是轮胎行业对此事件要举一反三。这次事件只是反映出不按工艺规定要求掺用返回胶的问题,但是轮胎生产中不仅仅是这一个环节,应该从原材料入厂检验、半成品检验直到成品检验全方位加强管理,才能保证轮胎质量,生产出安全可靠的轮胎。
据了解,在轮胎生产工艺中允许掺用返回胶,但是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标准掺用。原化工部橡胶司1991年5月制定的《子午线轮胎工艺技术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胎面压出工艺中返回胶均匀掺用比例不大于20%;胎侧胶、胎肩垫胶、三角胶压出工艺中返回胶应按胶种不同分开回炼,出片后掺用,掺用比例不大于20%。原化工部生产协调司于1998年2月19日以化生橡发(1998)14号文下发的《斜交轮胎工艺技术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挤出工艺中返回胶均匀掺用,同种胶料掺用比例不大于30%,对由两种或两种以上胶料组成的复合胎面返回胶,必须将冠、侧割开分别掺用,不能完全割开的部分,返回胶掺用比例不大于20%。上述工艺规定应是行业最基本要求,各轮胎工厂则应根据自身的工艺和设备情况,制定更为详细严格的内控标准。
化工部撤销后,行业没有再统一修订过轮胎工艺技术规定。而且由于轮胎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无内胎轮胎、扁平化轮胎等高性能轮胎的发展,轮胎生产工艺技术较过去有了很大提高。目前各工厂的轮胎工艺技术规定都是生产厂按照过去的国家规定,依据本厂的实际情况和多年积累的经验,根据各自的工艺差别和装备差别的不同,在保证轮胎质量的前提下制定的返回胶掺用比例标准。
范仁德还呼吁,国家应尽快落实轮胎召回制度,这不仅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轮胎企业负责,可以促进企业更加重视产品质量。他同时表示,橡胶协会也将积极推动轮胎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严格工艺规定,协会可以组织制定轮胎行业质量管理的自律规范,同时加强协会质量授信和品牌推荐工作,使质量至上的观念贯穿全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