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终裁美对华轮胎特保“不违规”

   2011-09-07 IP属地 山东
9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WTO)上诉机构在日内瓦发布了中美轮胎贸易纠纷案裁决结果,判定美国对中国输美乘用轮胎征收惩罚性关税符合世贸规则。该裁决为最终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商务部9月6日发表声明,对此表示非常遗憾,同时表示将敦促美方尽快终止特保措施,保证中国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国轮胎行业人士直言:世贸组织的裁决没有维护世界贸易的公平竞争。同时支持中国政府采取进一步措施。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指出,美国2009年对华实施的轮胎特殊保障措施,是为转嫁国内政治压力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不仅损害了中方的正当贸易利益,也未能减少美国轮胎进口量。2010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轮胎数量比2009年下降23.6%,今年上半年进口量继续同比下降6%。与此同时,美国2010年从全球进口的轮胎数量比2009年增长20.2%,今年上半年继续同比攀升9%。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秘书长蔡为民表示,美国对中国乘用轮胎实施特保,其初衷是想增加美国本土轮胎产量,提高美国的就业率,但实际结果却适得其反,其轮胎进口量不仅没有减少,就业率也未提高。他表示,特保案实施后,美对华轮胎的需求并没有下降,而仅仅是因为高关税把中国轮胎挡在了门外,但从韩国、日本、墨西哥以及东南亚国家进口的轮胎数量却达到了历史高位。


  蔡为民表示,目前轮胎特保措施已经实施了两年。近年来,中国出口轮胎质量不断提高,国外消费者对中国轮胎普遍持欢迎态度,而且中国轮胎企业这两年已经成功开拓了新兴市场,轮胎出口总量仍保持了适度增长。尽管如此,蔡为民仍然认为,对世贸组织的不公平裁决,中国应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邓雅俐表示,中国在加入WTO后,轮胎企业都一直努力按国际规则开展贸易活动,但仍然经常受到国际上一些不公平的待遇。采取进一步措施,是为了让国际社会和相关组织认识到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不应被歧视,从而为国内企业争取更加公平的贸易机会,使世界贸易更加有序、公平和合规运作。


  据悉,中国政府在2009年9月14日正式就美国限制中国乘用轮胎进口的特殊保障措施启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世界贸易组织在2010年12月13日裁决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乘用轮胎采取过渡性特保措施未违反该组织规则;2011年5月,中国通知WTO仲裁机构,对中美轮胎特保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的专家组裁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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