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5~16日由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技术经济委员会主办的欧盟轮胎标签指令技术应对会议上,参与指令起草工作的Michael Staude先生表示,根据指令要求,明年11月之后进入欧盟销售的轿车胎、轻卡胎、卡车胎及公共汽车轮胎必须加贴标签,标示出轮胎的滚动阻力、噪声和湿抓着力的等级。该指令还对这三方面性能的最低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性能最佳的为A级,最差的为G级,达不到最低限定值(即F级以下)的轮胎不得在欧盟境内销售。不过,明年6月30日之前生产的轮胎届时不必加贴标签,仍可在欧盟销售。
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最近对大型轮胎企业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轿车胎滚动阻力多为E、F级,大部分可达到欧盟第一阶段的最低要求,但有相当比例的没能达到欧盟第二阶段的最低要求。
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轮胎研究所对全国载重胎的调查分析结果显示,约30%的载重胎达不到欧盟第一阶段滚动阻力的最低要求,70%达不到欧盟第二阶段滚动阻力的最低要求。综合来看,全国36%尚未满足欧盟第一阶段标准,50%不满足欧盟第二阶段的要求。
目前,我国轮胎40%以上出口,欧盟已超过美国成为我国汽车轮胎企业第一大出口市场。范仁德表示,欧盟轮胎标签指令实施日益临近,各出口企业应对此加以重视,从轮胎配方、设计、质量管理等多方入手,提高产品质量。目前中橡协正在筹备成立中国轮胎标签法工作组,全力推进中国轮胎标签相关规定的制定工作。同时,协会还在加紧制定《子午胎工艺技术规范》,督促企业加强并规范技术管理。范仁德希望轮胎企业尽快进行信息化改造,以大幅度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