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化工网

扫一扫关注

您所在的位置:化工网>化工产品>催化剂及助剂>助剂>吸附剂>空气净化专用活性炭/一级煤质柱状活性炭吸附效果好

巩义市一恒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

椰壳活性炭,果壳活性炭,粉状活性炭,脱色活性炭,煤质柱状活性炭,煤质颗粒活性炭,石英砂滤料,无烟煤滤料,锰砂滤料,生…

普通会员

普通会员

收藏 0
扫一扫
举报

空气净化专用活性炭/一级煤质柱状活性炭吸附效果好

产品价格面议

产品品牌未填

最小起订未填

供货总量未填

发货期限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企业旺铺http://yhsclxs.chem234.com/

更新日期2012-07-09 14:04

企业主推商品

    诚信档案

    巩义市一恒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

    会员级别:企业会员(开通需19.9元/月)

    已  缴 纳:0.00 元保证金

    我的勋章: [诚信档案]

    在线客服:    

    企业二维码: 企业名称加二维码 巩义市一恒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名片

    巩义市一恒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振锋(先生) 经理 

    电子邮箱:

    联系手机:

    联系固话:

    联系地址:巩义市开发区

    【友情提示】:来电请说明在化工网看到我们的,谢谢!

    商品信息

    基本参数

    品牌:

    未填

    所在地:

    河南 郑州市

    起订:

    未填

    供货总量:

    未填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详细说明

    煤质柱状活性炭使用方法: 煤质柱状活性炭使用20天左右,在阳光下爆晒3-5小时后,可反复使用,如此能使用6-10个月。这个步骤是必须的,空气净化活性炭内孔隙有限,使用一段时间后会饱和,特别是大量的水分子占据了空气净化活性炭内较大的空间。因此一定要定期爆晒,使活性炭内水分子蒸发。空气净化活性炭物理吸附原理好比中药的调节原理,效果稍慢,但安全无副作用、持续净化时间长。对于急需入住的新房,建议与其他治理方式结合使用,如同时使用植物去污法:放置吊兰、虎尾兰、芦荟等植物;或以植物提取液为原料的污染治理产品同时使用。
      煤质柱状活性炭使用周期: 决定空气净化活性炭使用寿命的关键因素是使用环境中有害物质的总量大小以及脱附的频率。活性炭吸附有害气体的质量可以接近甚至达到其本身的质量,在普通家庭空间中,有害气体的质量远远小于活性炭的使用量,因此,只要经常将空气净化活性炭放置在太阳下爆晒,就可以长期使用。空气净化活性炭的再生是在特殊条件下进行的,一般是在600度以上高温下进行。普通条件下,不会释放被吸附的有害气体。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在阳光下爆晒,原则上不能叫空气净化活性炭的再生,其主要作用是蒸发并释放被大量大分子结构的水蒸汽所占用的活性炭内部空间。
      煤质柱状活性炭包装及储存: 本公司空气净化活性炭为200g或500g精品布袋包装,应放置室内干燥处,避免潮湿。散装为25公斤一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刺激性味道的东西放在一起。尽量避免包装破损,以免影响吸附效果。


    __服务销售:王经理

    __服务电话:15981955188

    __服务传真:0371-85607138

    __服务网络:QQ:403130131

    __服务理念:创造卓越的品牌,迎接真诚的客户。

    __服务宗旨:以技术为先导,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0相关评论

    店长推荐商品

    更多»

    店铺内其他商品

    更多»

    全网相似产品推荐

    换一批

    相关栏目

    还没找到您需要的吸附剂产品?立即发布您的求购意向,让吸附剂公司主动与您联系!

    立即发布求购意向

    免责声明

    本网页所展示的有关【空气净化专用活性炭/一级煤质柱状活性炭吸附效果好_吸附剂_巩义市一恒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的信息/图片/参数等由化工网的会员【巩义市一恒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由化工网会员【巩义市一恒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自行对信息/图片/参数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本平台(本网站)仅提供展示服务,请谨慎交易,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本平台(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在本网页可以浏览【空气净化专用活性炭/一级煤质柱状活性炭吸附效果好_吸附剂_巩义市一恒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有关的信息/图片/价格等及提供【空气净化专用活性炭/一级煤质柱状活性炭吸附效果好_吸附剂_巩义市一恒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的商家公司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方式

    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webmaster@chem234.com邮箱发送邮件,或者进入《网站意见反馈》了解投诉处理流程,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化工网的关注与支持!

    按排行字母分类: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版权所有: 2008-2023 中华化工网(CHEM234.COM) 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1039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