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以pb计,GT-16)≤0.001%
砷(GT-3) ≤0.0002%
干燥失重(GT-19) ≤0.2%
用途:1,食品方面:用作营养强化剂a.用于乳制品、婴幼儿食品、谷类制品,豆制品、复合味精及强化饮料(0.3~o.5g/kg),乳饮料、饮液(0.1~0.5g/kg).b.特别适用于非母乳喂养者的新生儿和新母亲的营养增补剂(母乳中含牛磷酸3.3~6.2mg/IOOml,牛奶中仅含o.7mg/1OOml).c.适用于脑力劳动者的营养增补剂,在利丁开发大脑智力和记忆(0.3~0.5g/日)。对不吃乳制品或鸡蛋的素食者可补充牛磺酸每日三次.每次2g,每日总量6g.
2,医药方面: a.可防治心力衰竭、缺血性心脏病、心律不齐(特别是缺血性二级心律不齐)、心肌炎、癫痫、抗惊厥、高血压、胆囊纤维,糖尿病,肝硬化和衰竭等病症。b.治疗感冒.发烧,神经痛、扁桃体炎.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以及药物中毒等。
3.饲料力面:a,用作宠物营养增补剂由于猫不能在体内从其它氨基酸合成足够的牛磺酸,田此,牛磺酸是猫的必需氨基酸,在猫食中添加0.2%牛磺酸以维持猫的生长、发育和繁殖。b,在水产饲料方面,有着极其广泛的应用,可以改善水产产品的肉质及营养含量。
推荐使用量及注意事项:
1.GB14880-94规定用于乳制品、婴幼儿食品及谷类制品、强化饮料,0.3~0.5g/kg;乳饮料、饮液,0.1~0.5g/kg。
2.GB2760-2002(g/kg):配制酒0.1~0.5;果冻、豆奶粉、豆粉,0.3~0.5;豆浆、豆乳,0.06~0.1;儿童口服液4.0~8.0;果汁(果味)型饮料,0.4~0.6;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110~140mg/100g(相应营养型乳饮料按稀释倍数降低使用量)。
3.FEMA(mg/kg):焙烤制品250;肉制品585;汤类500;小吃食品2100;无醇饮料30;早餐谷物1000;油脂565;干酪630;禽类550;蛋类190;鱼类190;加工蔬菜200;调味品1125;甜沙司、肉羹汤、复水蔬菜375;坚果制品640;代乳品190;代糖品3750;调味香料70000。
包装:内用两层聚乙烯塑料袋,外用纸板圆桶包装。净重25kg/桶
运输: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能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本品为非危险品,可按一般化学品运输。
贮存:应贮存在干燥清洁避光的环境中,严禁与有毒物质混放,以免污染,保质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