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化工网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28日通报环保电价专项检查情况。据统计,2016年下半年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检查燃煤发电企业759家,对2015年度605家违法违规燃煤发电企业实施经济制裁3.28亿元,其中脱硫电价1.67亿元、脱硝电价1.43亿元、除尘电价0.18亿元。
今年下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环保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环保电价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执行环保电价燃煤发电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规定的限值,环保设施不按规定投运,个别企业存在擅自改装软件设备,人为导致环保电价数据失真行为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了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装软件设备、人为导致环保电价数据失真,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燃煤发电1号、2号机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规定限值1倍及1倍以上3672小时,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双辽发电厂燃煤发电1号、2号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规定限值1倍以下4910小时,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燃煤发电3号、4号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规定限值1倍以下486小时,河北开滦东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发电1号、2号机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规定限值1倍及1倍以上618小时等环保电价违法典型案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环保部继续组织开展环保电价检查工作,督促燃煤发电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电价政策执行,继续采取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人为修改在线监测数据、故意不运行环保设施、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