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调价是发改委2010年4月以来首次调价。如果加上4月14日油价上调行动,从2009年3月25日到现在,国家发改委已经7次上调油价。
现在的成品油定价是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5月7日发行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根据通知,当国际市场原油移动平均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10月24日,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国际油价的10月22日加权均价变化率已突破4%的国内成品油价“调价边界条件”,达到了4.14%。
在市场普遍预期之下,发改委仍未发布调价通知,有分析师对此表示,4%只是调价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发改委在进行价格调整时还得充分考虑到其他因素,比如未来国际油价的走势,以及国内CPI(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压力等。
10月25日,新华社发表快讯称,国家发改委表示,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力争年内出台,该机制将更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