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引发新一轮生物柴油投资热
一月前,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最新出台生物柴油B5标准,并将于2011年2月1日正式实施。卓创资讯分析师隋丽娜表示,此番针对生物柴油政策的密集出台传达出一个讯息,那就是未来国内将加大对新能源发展的扶持力度,我国生物柴油发展前景向好。
早在2006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中就曾明确指出,以动植物油为原料,经提纯、精炼、合成等工艺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但是,2008年12月,《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中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9号)。因此目前生物柴油消费税征收额度与柴油相同,均为0.8元/升。
“如若免征消费税政策正式出台,那么生物柴油与普通柴油将有900元以上成本差价,这对于生物柴油生产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 隋丽娜表示。
全国生物柴油行业协作组专家委员宁守简亦表示,“这可能会引发一轮生物柴油投资热。”
不过,宁守简认为,“消费税是去年一些地方性行为,山东、河北、江苏、浙江、四川等地征收了消费税,令当地的生物柴油企业苦不堪言。”
隋丽娜还指出,生物柴油市场并不规范,很多小型企业本身没有营业执照,更没有纳税。还有一些企业通过开具其他税票来逃避消费税。这些情况对市场的影响也须考虑。
将促进整个行业良性发展
消费税免征虽然对有些地区及企业盈利方面的影响并不明显,但对于规范生物柴油市场来说显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那些不在征收范围的地区,其生产的生物柴油将不再具有价格优势,会增加其他地区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隋丽娜认为,对于那些小型企业来说,如果政策明文规定免征消费税,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将受到很大鼓励。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师出有名”,他们会积极申办营业执照,以正规身份进入市场。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则认为,虽然国家出台了生物柴油调合燃料(B5)标准,但是这个产业的持续发展仍然需要政府给予更多的支持,包括生物柴油推广宣传措施、税收优惠、地沟油统一回收政策以及更完善的调和燃料质量体系标准等。只有这样才能逐渐培育、丰富生物柴油产业链,促进形成良好的投资氛围,促进整个行业良性发展。
生物柴油产业蹒跚中前行
生物柴油产业在国内市场发展不甚理想,目前国内三大石油巨头除了中海油已有在海南省发展生物柴油的具体举措,另外两大公司中石化与中石油并未表现出发展生物柴油的意愿,彰显出国内生物柴油市场面临的困境。
我国生物柴油还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原料问题。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指出,国外生物柴油生产主要是以菜籽等油料作物为原料,而我国生物柴油生产不可能使用粮食作物,只能走非粮路线,利用地沟油、动物油脂、含油植物种子等生产生物柴油。
目前利用最多的是地沟油及动物油脂,因为这种原料来源相对容易,不像含油植物那样受生长周期限制。但是随着近年来生物柴油产业的迅速发展,各地地沟油价格猛涨,地沟油资源争夺激烈,生产成本超出了生物柴油生产企业的承受能力,并且大量地沟油在利益驱使下重新回流餐桌,造成生物柴油生产原料短缺。
因此,为了保证生物柴油的原料供应与遏制地沟油流向餐桌,迫切需要出台规范地沟油市场的政策,而且这类政策必须具有强制性。
对此,宁守简表示:“下一步协作组的工作是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各地餐饮废油的定点。”所谓定点,就是由国家出面在各地建立专门回收餐饮费油的正规定点,而其他回收方式将被视作违法。这样,一来可以规范地沟油回收市场,二来也可降低了地沟油再次流向餐桌的可能性。
周修杰指出,与全球生物柴油产业的蓬勃发展势头相比,我国生物柴油产业的发展还比较滞后,每年的实际产量仅在30万吨左右,产能利用率极低。
原料技术资金补贴须配套发展
据了解,国内生产生物柴油除增值税享受100%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之外,由于生产生物柴油依然要缴纳消费税,推高了生物柴油的生产成本,而仅仅靠实施增值税的先征后返,并不能明显提高生物柴油价格上的竞争力。
按照目前的税制,生物柴油与石化柴油同样要缴纳0.8元/升的消费税,加上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目前生物柴油的实质税负成本依然较高。基于高成本压力,生物柴油生产企业选择将销售渠道转向无需缴纳消费税的化工原料产业链方向发展,从而削弱了生物柴油作为替代能源的作用。因此税负问题是导致生物柴油产业在国内市场愈加萎缩的重要原因之一。
息旺能源分析师认为, 除了政府采取强制推广等行政手段促进生物柴油的使用之外,仍需在财税特别是消费税方面支持生物柴油的发展,并且培育良好的投资氛围促使生物柴油产业链的形成,增强生物柴油的市场竞争力。通过政府补助的方式增强生物柴油生产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才能创造生物柴油市场的良好前景。
隋丽娜也认为,生物柴油的发展仅靠税收政策扶持很难健康发展,原料、技术、资金补贴都必须配套发展。